涂料消费税来了

点击数:747 发布时间:2015年2月9日 星期一 来源:涂饰报

  要来的终究要来,但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

  2015年1月27日,财政部网站贴出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但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该通知的落款时间是此前一天,署名部门除了财政部外还有国家税务总局。

  作为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所设立的一个税种,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为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为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第三类为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第四、五类分别为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和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随着涂料和电池产品的加入,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扩容至16个税目。而涂料明显属于第一类产品范畴。

  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可以形容为“突袭”。2014年3月,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下称“中涂协”)曾透露出涂料消费税即将出台的消息,但当时指出出台之前将给涂料企业2-3年的缓冲期;但在10个月后,它便不期而至。

2014年中国涂料、颜料行业工作年会上,中涂协首次明确提及涂料即将开征消费税。10个多月后,涂料消费税正式出台。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消息一经发布即不胫而走,并在涂料行业内引发话题讨论。1月27日下午,广东千色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达昌在南区经销商财富峰会上“插播”了这一消息,现场反响热烈;而相关媒体也从通知发布当天开始对涂料消费税进行解读。

  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并非空穴来风,但它的“突袭”确实有点让人猝手不及——从通知发出到正式征税,留给涂料企业的“缓冲期”只有短短5天,有涂料企业为此仓促通知经销商做好调价的准备。

  到底涂料消费税会给涂料行业带来怎样的冲击,又能给涂料行业带来哪些改变?在环保意识在涂料行业逐渐得到普及的今天,征收消费税能否推动涂料行业的环保转型?


 

有迹可循

  涂料进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并非无迹可寻。

  2014年3月19日,在福建莆田召开的“2014年中国涂料、颜料行业工作年会”上透露出消息:由于环境污染严重,国家为加强环境治理,环保部、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目前正在联合研究“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

  这是涂料消费税第一次明确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2010年,中涂协曾就溶剂型木器涂料中的硝基类溶剂型木器涂料征收消费税提出了建议——考虑到市场与现有企业的接受程度,可分三个阶段进行征收,如2011年到2014年按照5%征收,2014年到2017年按10%征收,2017年到2020年按15%征收——但这一对象包括的对象范围有限。

  在中涂协的描述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作为拟征税对象,是指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名录的涂料产品,包括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等,种类并不多。因此,当时尽管涂料消费税一度在涂料行业成为热议话题,但并不持续。

  而且,尽管中涂协会长孙莲英指出,如果“要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增收消费税”得以实施的话,整个行业5%-10%的平均利润就难以保证,行业的持续发展将遇到很大的障碍;但她同时表示,涂料消费税政策出台之前,预计给涂料企业2-3年的调整时间。这从时间维度上看也并不显得迫切,涂料企业有足够的时间转型和过渡,逐步剥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产品线。

  在此次工作年会引发的关于涂料消费税讨论热潮过后,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涂料消费税就鲜见被提及。2014年8月,微博认证资料为江苏冠军涂料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的高原发表微博指出,“据相关消息,国家对涂料行业拟征收VOC消费税和排污费标准已有初步定论。”这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对于涂料消费税进展的关注。甚至可以说,在涂料行业面对环境保护压力以及发展压力的背景下,迫切需要转型的涂料企业为探索未来的出路而疲于奔命,有着“2-3年的调整时间”的涂料消费税几乎被遗忘。

  直到2015年1月初,由中涂协主办的《中国涂料》杂志发布了一篇题为“解读2014年涂料行业涉VOC部分重点政策信息”的报道,才再次将涂料消费税的概念拉回到公众视野。该报道指出,国家环保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计划通过消费税对我国涂料与涂装行业VOC进行控制与治理,并透露(中涂协)与国家环保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进行沟通并编写相关材料以反映行业诉求,最终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政策的制订情况是:没有对所有溶剂型涂料征收消费税,高固体分涂料获得豁免。

  该报道还透露,根据财政部最新一次征求意见稿,征税对象为涂料生产企业,消费税税率已经确定为4%(按出厂价计算),涂装VOC含量在420g/L以上的统一按照这个税率征收。这跟20天后最终公布的征税方案一致。这也表明中涂协一直在跟踪并参与涂料消费税的制定工作中,“一直配合国家部委制定涂料消费税的政策”。

  最终确定的征收消费税的涂料产品对象也跟当初描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溶剂型涂料”出入甚大,但矛头基本都对准了溶剂型涂料;只是最终确定的征税范围的界定并不以是否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为衡量标准,而是扩大到涂装VOC含量在420g/L以上的涂料产品。

  而当初中涂协预计的留给涂料企业“2-3年的调整时间”并没有兑现。从2014年3月的工作年会到2015年2月涂料消费税正式开征,期间间隔不足11个月,而且涂料企业普遍没有收到事先通知,毫无准备。

  “如果真的出台增收油漆消费税的话,涂料业必将掀起另一个洗牌高峰。溶剂型涂料与水性涂料将实现此消彼长,溶剂型涂料优势被淡化,水性涂料劣势被弱化。”2014年3月,曾有行业媒体如此分析报道。现在,这一假设已经成真,洗牌高峰是否能如期而至?


 

冲击杀到

  2015年1月28日,也即财政部公布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第二天,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下称“大桥油漆”)即向经销商发出通知,明确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产品进行价格调整,让经销商做好相应的准备。

  这是目前为止所能知道对涂料消费税反应最快的涂料企业。而价格调整——说白了就是涨价——将是涂料企业针对进入征税范围的产品目前能采取的最简单有效的应对方法。

  鉴于“涂装VOC含量在420g/L以上”的条件限定,有行业人士分析指出,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将对涂料行业的众多以硝基漆、聚氨酯漆、调和漆等为主要产品品类的企业带来冲击,会“逼死一堆小型涂企”。特别是对于部分家具漆厂家和家具企业,这种冲击会更加明显。“(做)硝基(漆的企业)完蛋了。”某涂料企业人士如此判定。

  惠州某家具漆企业郭姓负责人也对不同类型涂料的受影响程度作出判断:“高VOC油漆将交消费税4%,NC(硝基)漆必须交,PUPE(聚氨酯涂料/不饱和聚酯涂料)选择交,VOC低于420g/L将很难按时执行,只能引导油性漆向水性漆和UV(光固化涂料)转化。”

  对比目前涉及涂料中VOC限量的1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9项已经颁布、2项在制定中)中的VOC限量值,可以看出,溶剂型木器涂料、溶剂型外墙涂料、玩具涂料、汽车涂料(不包括水性汽车涂料)、钢结构防腐涂料的VOC限量值基本都在420g/L以上,低于这一标准的涂料品类有水性外墙涂料、钢结构防腐涂料中的硅氧烷树脂类面漆、水性环氧防腐涂料、聚硅氧烷涂料以及各类水性涂料。

  因此,如果只是简单按照国家标准的限量值作为衡量标准,确实会有一部分涂料企业及其产品进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尤其是在家具涂料领域,出于成本控制、施工便利等的考虑,绝大多数家具生产企业不愿意使用水性木器涂料,导致大部分生产家具涂料的企业不得不搁置水性木器涂料的研发与生产,“坚守”在溶剂型木器涂料的生产上,或者对溶剂型木器涂料进行改良。这种做法必然让其在涂料消费税面前面临更大的考验。“家具企业赶紧囤货。”多名行业人士发出这样的呼吁。

  一旦被征收4%的消费税,就意味着涂料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要想保证原有的利润空间不被压缩,除了通过技术创新缩减原料、人工等成本之外,在短时间内,唯有涨价这一条路可以选择。这也是大桥油漆匆忙发布调价通知的原因。

  按照消费税的计税方法,首先需要算出组成计税价格,即:(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然后再根据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算出应纳税额。比如一组涂料各种成本总和为100元,企业要保证10%的利润,在没有征收消费税的情况下,其售价应该为110元;一旦需要征收消费税,其售价应为(100+10)÷(100%-4%),等于114.58元;应纳税额即为4.58元。

  由此,如果企业在不涨价的情况下,其利润为售价减去成本和应纳税额之和,利润率将下降。比如一组售价110元的涂料,成本总和100元,应纳税额为4.4元(110元乘以4%),其最终利润为5.6元,利润率为5.6%,减少了4.4%。按照孙莲英所说整个行业5%-10%的平均利润,企业的盈利空间面临极大萎缩。

  如此一来,涂料企业涨价已是必然,“可能是逼着企业加剧恶性竞争,最终受伤的是经销商和消费者”。但经销商对此表现得很坦然,大桥油漆的一名经销商就表示,“经销商是中间环节,高进高出,低来低走,(企业调价)估计不会有什么影响,保持自己一定的利润空间就行。”

“企业终于找到了涨价的借口。”某涂料经销商如是表示:“(产品涨价)咋样还是消费者买单啊”。在涂料市场行情不好的今天,涂料企业对于产品涨价十分谨慎。但是在涂料消费税面前,部分涂料企业为了转嫁税收压力的涨价行为,或将带来一轮蔓延于整个行业的涨价风潮。


 

效果存疑

  涂料消费税出台的意见十分明显,正如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中明记的那样,“为促进节能环保”。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总体上国家还是从节能环保方面考虑,电池污染比较大,收集、处理成本比较高,涂料污染也一样。”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的程度越来越严重,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涂料作为一种“危险化学品”的存在越来越受到关注。尤其是在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无论是国家层面出台的治理政策,还是地方政府层面颁布的治污法规,都可以见到涂料的身影。甚至露天涂装被部分地区法规明令禁止。

  涂料对于大气的污染主要体现在VOC等有害物质的排放上,这也是涂料消费税将涂装中VOC的含量作为征税与否的衡量标准的主要原因,希望通过对高VOC排放的涂料征收消费税达到限制其发展并逐渐淘汰的目标,并推动环境友好型涂料产品尤其是水性涂料的发展。

  因此,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得到了众多环境友好型涂料厂商的支持与拥护。晨阳水漆的一名经销商就表示这是“爆炸性的好消息”。黄达昌也表示看好涂料消费税这个政策,“对做环保产品的企业更利好”。

  但依然有人心存担忧。腾讯微博用户@太阳照常升起 发表评论表示不认可急于推进水性涂料的做法和意图:“个人认为水性漆还不成熟,目前只能做到产品的环保,与真正意义上的环保还相去甚远!特别是水性漆回收问题处理不好,可能污染地下水 ——这才是致命的事情,涂料行业是被政策绑架了,‘油’转‘水’技术还有待提高,无溶剂性涂料才是目前接地气的方向,譬如UV漆,粉末涂料等。”

  另一方面,“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g/L(含)”的免征涂料消费税的条件也备受诟病,认为它定得太过宽松,无法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佐敦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刘新表示,行业目前的技术水平完全可以满足这个要求,只不过一些小型涂料企业不愿意投入资金和精力去进行产品升级,降低VOC排放水平。因此这些小型涂料企业或将首先被洗牌。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平也指出:“开征消费税,整个涂料市场都将面临洗牌。(但)大部分合法生产的产品是可以达标的,一些资质不全的企业可能会受到较大的挑战。”

  中国水性木器涂料技术联盟主席杨献从另一个角度提出疑问,他说:“消费税政策的出台将促进行业‘油转水’的升级,但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g/L,这个数值不好界定。这是指工厂测试还是外围测试呢?”杭州连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红军指出,从全球看,只有中国的涂料产品VOC含量不需要直接标注在包装桶上,这将给一款产品是否需要征税的确定带来障碍,企业也有更多的可操作空间。

  除此之外,正如前文所述,涂料消费税的开征或将带来一轮蔓延于整个行业的涨价风潮。在这个过程中,进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涂料企业和产品通过涨价的方式抵消征税增加的成本压力,而那些符合免征消费税的涂料企业也有可能跟风涨价,以提升产品的利润空间。

  问题在于,市场能否消化这一轮的涨价潮?有业内人士表示,征收4%的消费税不是小数目,消费者可能会感受到部分涂料产品的价格高了,这将影响高VOC含量产品的竞争力。然而一旦整个行业出现一个跟风涨价的现象,那么对于消费者而言,哪怕不乐意,也只能被动接受涨价的现实。如此一来,王朝才所说的“我们要求是要把消费税放到价格上去,提高消费价格,让消费者有少用、节约的意识”的愿望在涂料产品上有可能打折,甚至落空。

  这种情况的出现,对于那些被征税的产品及其企业,最大的冲击莫过于:相对于那些免征消费税的产品和企业,利润的差距被拉大了。如此一来,对于涂料企业而言,压力的施加者将由消费者转变为企业自身,那么企业推动产品转型升级的动力以及对行业环保化转型的推动力将变得不确定。


 

  木已成舟。涂料消费税进入实质征收的阶段,由此带来的冲击波很快就在涂料行业发生了反应。

  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更多的涂料企业加入到涨价的行列中来——它们不一定是消费税征收的对象,而是以此为借口,在涂料行业利润式微的今天,通过涨价提升利润空间。

  而涂料征收消费税的真实意图——促进节能环保,或者说推动涂料行业向环保化方向转型——能否得到快速的体现,或者说能够实现的程度如何,结合涂料行业过往的经验,这依然需要时间的考察。

  但需要肯定的是,在涂料行业多年来在环保化进程上进展迟缓的背景下,涂料消费税的突如其来,其对涂料企业带来的冲击力可谓前所未有。以至于有行业人士据此判断,“2015是涂料行业动荡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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